在缠中说禅解《论语》中有讲到社会深层次的结构问题,其中有一章和“躺平”有关。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详解:这一章的解释,朱熹《论语集注》是这样的:“好勇而不安分,则必作乱。恶不仁之人而使之无所容,则必致乱。”也就是说:“一个人既好勇又怨贫不安于本分,就一定要作乱。指责不仁之人而使之无地自容,也一定会引发乱子。”通常的解释,都和这大同小异。
这种解释之下,就意味着定义一群人,一旦他们具有“好勇疾贫”或者“人而不仁,疾之已甚”的性质,就可以带上“动乱分子”的高帽了。且不说这种一竹竿打倒一群人的说法有多大的意义,连指责“不仁之人”使他们“无所容”也怕出乱子,这样是否意味着都要当老好人?见到这好勇斗狠、为富不仁的主是否都要躲着走?如果不仁之人是“暴君恶吏”,是否对“暴君恶吏”也让他们继续暴虐?有人对此引申解释为“小人作乱,往往演为世间大祸。防祸之端,必须对待不仁之人不疾之太甚,进而长期以道德威化,促其自新。”这就把儒者当成耶教的传教士了,而“防祸”的说法更可笑,所谓是“祸”躲不过,人,顶天立地,岂能委顿如此?这类的解释都是腐儒之见,由此而败坏儒家、《论语》、孔子。
实际上,这一章是上一章“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的延伸。何谓“好勇疾贫”?好于勇而疾于贫也。疾于贫,即“贫者”之相,其“贫”而好于勇,所谓好勇斗狠。“好勇疾贫”,“贫者”,好勇斗狠。何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已”,通假“以”,“甚”,“斟”的初文,本义是用勺舀酒等喝,引申为“过分享乐”。“疾”,病、得病、特指传染病,因此引申出“急速”等意思。“之”,指代前面的“人而不仁”,就是不仁之人,特指为富不仁之人。“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为富不仁之人被“过分享乐”之病急速传染。“乱”,乱相也。“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说的是“人不知”社会中同时存在的两种乱相:“贫者”,好勇斗狠;“富者”,为富不仁,被过分享乐之病急速传染,所谓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对这一章最好的、所有人都熟悉的典型例子就是:“十里洋场上海滩”。其实,这种例子简直太多了,是“人不知”社会的通病。
但正像前面反复提到的,“贫富”不单单是指财富上的,只要有人参与其中的一切社会现象,都会有其“贫富”之相。例如某精英团体或个人有某种理想或特长,精英团体或个人外的被诱惑者、FANS们又具有特别狂热的情绪,这时候就是典型的“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了,66年开始的所谓十年动乱,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其实,除了那些极端的例子,这种乱相,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司空见惯,没有人会觉得陌生,只是太熟悉反而麻木了。举一个日常的例子,且不说报纸、杂志、电视上天天看到的偶像粉丝闹剧,就算在目前的名人博客江湖,名人以名卖名如传染病,而FANS、跟贴骂人的草根们又特别的狂热,如此,也就绘出了“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的典型图景。
为什么会这样?明白了上一章“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的“人不知”社会总规律,就知道,之所以出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的乱相,就是因为“放于利而行”。由于“富者”的强势地位,使得对“富”者“利”的放纵成为了“人不知”社会的常态,这就相应意味着对“贫”者“利”的违背,而“利”的诱惑又是客观存在的,在“人不知”的社会,单纯的道德说教是没意义的,在“利”面前,所有的道德说教都苍白无力。(可见目前社会的资本家的行径)这种“利”的“贫富”之相的严重对立,使得“富者”因得其“利”而放纵无度,而“贫者”因不得其“利”而不平。就算是一个懦夫,当“利”的“贫富”之相严重对立形成的落差储备到了足够大势能后,懦夫也会成为“勇夫”的。(哦,不,其实还有“躺平”的)这样,自然就有了“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这种图景在“人不知”的社会随处可见、无处不在,《论语》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总结出来了。
白话文试译: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孔子说:在“人不知”社会中同时存在两种乱相:“贫者”,好勇斗狠;“富者”,为富不仁,被过分享乐之病急速传染,所谓纸醉金迷、醉生梦死。
国家若要改变这一“人不知”社会的现状,于是有了下一章的解说。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杨伯峻:孔子说:“‘善人治理国政连续到一百年,也可以克服残暴免除虐杀了。’这句话真说得对呀!”
钱穆:先生说:“古人说过:‘有善人来主持国政,经历一百年之久,才可以化去残暴,消灭杀伐。’这话真对呀!”
李泽厚:孔子说:“‘好人管理国事一百年,就可以消除各种暴行,去掉死刑。’这话不错呀。”
详解:这一章,千古以来错解无数。最离谱的是,基本都把“善人”当成“好人”来解,“善人为邦百年”竟然可以解释成“好人为邦也要百年时间”,简直胡解到了极点,根本连文言文最基本的语法都没搞清楚。朱熹虽然知道“为邦百年,言相继而久也。”却把“去杀”解释为“民化于善,可以不用刑杀也。”实在是不得要领,把“善人”和“胜残去杀”的语法并列关系给完全搞混了。
其实,这一章是接着上一章“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来的。“好勇疾贫”和“人而不仁,疾之已甚”的乱相,可不是指一般的乱相。“乱”,在音乐和文学上是指乐曲的最后一章和辞赋的最后一段,引申为最后的乱相,对于国家来说,这种最后的乱相就是亡国之相。那么,怎么才能“不相”这亡国之相而“为邦百年”,让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要“善人”和“胜残去杀”。只有这样,才是“诚哉是言也!”,这话才是真实无谬。
之所以都错解这句话,主要是没搞清楚其中的语法结构。“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可以”是“可”+“以”,“以”是介词,全句是“以胜残去杀亦可矣”的倒装。“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的意思就是“善人”可“为邦百年”,“胜残去杀”亦可“为邦百年”。“胜残”、“去杀”都是动词+名词的结构,而“善人”也是。这三个词的语法结构是一样的,“残”、“杀”名词化了,而“善”是动词化了。这种词性的活用,在文言文里极为常见。
“胜残”、“去杀”,是两个意思相仿的词并列而成,简单说就是“战胜残暴、制止杀戮”;“善人”,就是“使人善”,“善”就是好的意思。“亦”,“腋”的本字;“可”,相称;“亦可”,像人的两腋一样一体而相称。“善人”和“胜残去杀”,其并列是一体的,如两腋之于人,双翼之于鸟,钱币的两面之于钱币。“善人”和“胜残去杀”,其实就是上几章所说的对“贫富之相”的“不相”。对“好勇疾贫”和“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相的“不相”,也就是对“贫富之相”的“不相”,“善人、胜残去杀”,才可能“为邦百年”,让国家长治久安。
“胜残去杀”,是针对“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是针对为富不仁的“富者”,包括贼王暴君、贪官污吏、奸商恶霸等等,所谓杀一暴君而救亿万者乃真大仁矣;“善人”,是针对“好勇疾贫”的“贫者”,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扩展他们的生存空间、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等等,都可以归之于“善人”之数。但必须强调的是,站在人和社会的整体角度,没有一个人是在任何方面都是“富”者,也没有一个人在任何方面都是“贫”者,但对于现实中的国家来说,经济、社会地位、权力等角度的“贫富”之相才最具有现实力量,这点也是不能忽视的。
孔子、《论语》在两千多年前已经明确提出了让国家长治久安的六字箴言“善人、胜残去杀”,这三组字是相互相成的,不可能光“胜残去杀”而不“善人”,也不可能光“善人”而不“胜残去杀”。对于“胜残去杀”来说,只有“胜残”才能“去杀”,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不“胜残”是不可能“去杀”的。
白话文试译: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孔子说:帮助“好勇疾贫”的“贫者”,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扩展他们的生存空间、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等等;对待“为富不仁”的“富者”,包括贼王暴君、贪官污吏、奸商恶霸等等,要消除残暴、制止杀戮,这两者相互相成,才可能使得国家长治久安。这话才是真实无谬啊!
注:“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为汉语复句式成语,出自《左传·闵公元年》。庆父是鲁国公子,先后杀死两位国君,齐国大夫仲孙湫说如果不除去庆父,鲁国的灾难是不会终止的。该成语后用来比喻不清除制造内乱的罪魁祸首,国家就不得安宁。
在中国历史上,孔子实际上开了反官僚腐败的先河。他曾经抗拒过大夫阳货乱政的行为,又极力反对季氏以及以季氏为首的三桓集团篡夺国家权力的贪腐罪行。孔子相当于代表民众的舆论机构或监督者,看到谁腐败,不论职位高低,就会毫不留情地揭露和批评。甚至身为国君的卫灵公,孔子也一度批评他无道。一定程度上,孔子这样的思想行为从舆论角度遏制了一定的腐败。尤其是在面对持兵械来杀自己的司马魋时,孔子更是正气凛然,当面严厉斥责,使其无地自容。
“善人”则需要增加生产力供给水平,比如清末的粮食耕种能力提升,技术进步;改革治理制度,从结构角度增加官僚和士绅集团的向心力;引入更多的金融手段,降低举债成本,增加国家信用等等。当然,通过“胜残”:反垄断,分拆,让整个核心生产资料重新分配到更多人手里,避免出现超级套利集团抽干财政等等。这些都是针对国家系统稳固和长治久安的。
年轻人的躺平是特色资本主义社会里无声的反抗,希望国家能通过“胜残”:反垄断,分拆,让整个核心生产资料重新分配到更多人手里,避免出现超级套利集团抽干财政等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