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花台区李小姐接到税务部门的12万元申报通知短信。李小姐觉得很疑惑,自己的工资收入是有13万元,但她今年炒股亏损了4.3万元,2016年她实际总收入只有8.7万元,明明已不足12万元,为什么税务部门还要求她进行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针对李小姐的咨询,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其中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现在有不少市民平时会炒炒股。目前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炒股所得仍需要申报: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不能抵减其他项所得。
因此,李小姐的炒股亏损不能抵减12万元申报其他项所得,其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仍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股市赔钱可以抵个人所得税,这个建议股民必然是赞成的,估计不少人这辈子都不用交个税了,但是国家肯定不乐意。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买卖股票暂时不用交个税,但对于分红、股息这类收入目前还是需要正常缴纳个税的。
一般对持有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就分红的,分红收入要全额纳税。持有期现在1个月到1年的,可以减半征税,超过1年的不收税。税率也不是我们想的按新税法合并工资薪金,而是统一按20%比例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这笔钱是由券商直接帮大家扣缴,无需个人申报。
因此从国家税收上来看,买卖股票不收税,还是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股票买卖中来,对于短期分红等收税也是我了鼓励大家长期持有,不要做短期的投机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