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创业板注册制下的特停规则,这几天问的人比较多,关于规则,其实只需要看看交易所原文件就行啦,很多人不爱去做,那就由我来吧。
需要看两个资料,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去交易所网站找还真不好找,你们想看原文可以复制文字去百度搜),里面提到异常波动情形。
平时常见的有三个,尤其是第二个最常见。
- 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 3 次出现第 4.2 条规定的同向异常 波动情形
- 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50%)
- 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0%(-70%)
之前天山生物特停是因为偏离值超100%,但昨天银邦股份、双林股份都符合100%要求,为何没有特停?原因还得接着看:
第二份资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八章第一节:
里面提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等等。。。
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披露异常公告都没有问题,不会拖延,何况有时只是市场炒个情绪而已,跟公司经营也没关系,即便如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这种,上市公司说个“截止披露日,公司没有异常”这类废话也很容易。这条不叫事。
还有下一个:
这条讲的就很明显,交易所有权根据异常情况要求上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者要求上市公司停牌,主动权在交易所手里。
换个角度也能理解,不然总不能要求涨一倍就特停,或跌个50%就要特停吧,那样快赶上滥用特停制度了,这才有的昨天银邦和双林符合特停规则但没有特停的事,交易所让你停你再停。